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
          发布时间:
          
        2010-12-05
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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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使用说明:
  1、整个体系分为四个部分:教学业绩评价(由学校组织进行评价),领导评价(领导指校、系、部领导),同行评价(同行指学校组织的5人以上同行专家),学生评价(学生指课堂教学时的全体学生)。采取权重与具体分数结合,制定出体现权重的积分,即教学业绩20%,满分20分,领导20%,满分20 分,同行20%,满分20分,学生40%,满分40分,总计100%,100分。
  2、评记分使用积分直接累加方法。使用时,先由评价人员据实评分,然后由统计人员逐个进行评分累加,再按各类评价人员的多少,计算该类人员平均分。评价平均分计算完毕,即可进行教师评价总分累加。
    教学科研科
  2010年11月15日
